摘要
本文从道德实践的主体、道德实践的根据及道德实践的目标三个方面对孟子的伦理思想作了剖析,认为孟子从文化人类学角度提出的人性本善理论有一定的合理性,他所讲的“性善论”实际上是定势化了的主体意志方式,同时也是道德主体实践的根据。因“性善论”的认识论表现是“良能良知”说,故认知方式亦就成了尽心、知性、知天,据此主体而实现“天人合一”,由之而塑造起自己的人格形象。文章最后点明孟子伦理思想的价值和局限。
出处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
1991年第Z2期81-86,共6页
Journal of Weinan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