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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宝钱局铸钱始末及其若干问题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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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行使钱币历史悠久。早在战国后期,当时的周、秦、晋、宋以至燕、赵等国,已经铸有铜质“圆钱”,流通于市场;秦始皇统一全国后,由中央王朝直接掌握铸币权,并大量铸造“重如其文”的“半两钱”,发行于全国;商品交换中的一般等价物,逐步过渡到货币的定型化。但偏处西南的贵州,则大约在此一千六百多年后,才开始议及铸钱的问题。根据历史古籍的记述,明孝宗弘治三年(1490年),曾明令规定全国铸钱25万贯,其中贵州(和四川、云南一样)可年铸583万文;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贵州巡抚毕三才“请行布政司铸钱济用,户部议准”;①清顺治八年(1651年),大西军首领孙可望曾遣裨将田子禄在遵义“开厂设局”,鼓铸“永历通宝”。②但这三次铸钱,是否都已进入生产实践,其鼓铸设施及铸钱数量等等的具体情节,在有关史志中并无明确的记载。
作者 顾亦陶
出处 《贵州文史丛刊》 1991年第3期83-88,共6页 GUIZHOU CULTURAL AND HISTORICAL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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