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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协调传递“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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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两年来.我们把保证公文运转的及时、准确、保密,作为发挥办公室协调服务职能的重要一环,从各种公文的不同性质、特点入手,摸索出常规公文传递方法以外的四种协调传递方法,效果很好.一、选择传递法.根据文件时限要求和内容,采取“先办理、后阅知,先主办、后协办”的方法,有选择地进行传递.这种方法多适用于上级下发的指示性公文、政策性公文,特别是其中有时限要求要结果的公文,以及下级呈报的请示或报告需要及时做出批复或指示的公文.这类公文的传递,时限性强,必须以最快的时间、最佳的方案,使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闯知并办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取常规的传递方式就很容易延误工作.
机构地区 丰润县委办公室
出处 《秘书之友》 1991年第10期20-20,共1页 Secretary’s Compan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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