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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罗马尼亚领事条约》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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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的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罗马尼亚领事条约》(以下简称《中罗领事条约》)作如下说明: 一、签订《中罗领事条约》的经过中罗建交以来,两国关系一直友好。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中都有着较广泛交往和合作。我在罗有十余名华侨,有一些生产技术合作项目,我国民航班机每周一次飞往布加勒斯特。我国货轮每年有上百艘次在康斯坦察港停靠。一九八四年八月。
作者 田曾佩
机构地区 外交部 副部长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1年第31期1082-1083,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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