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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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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所得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所得税。第二条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1991年第3期1-4,共4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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