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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级党校教育体制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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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共中央(1984)24号文件明确规定,中央党校、省级党校属于高等院校体制,地市级党校属于大专学校体制,县级党校属于中等专业学校体制。按照这一规定,目前,地市级党校的教育体制还未能得到应有的解决。其原因,主要有两个。首先,对党校的性质缺乏全面的认识。中共中央(1990)15号文件明确指出,党校既是党教育干部的学校,又是党委的一个重要部门。这一规定说明党校教育既有不同于普通国民教育的特点。
作者 李立敏
出处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1991年第8期43-43,共1页 Chinese Cadres Trib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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