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行政机关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后,就要考虑如何出庭应诉的问题.目前,在行政诉讼实践中,行政机关因选择诉讼代理人不当、承担举证责任有误,或忽视答辩、回避、上诉等诉讼权利,从而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甚至败诉的,已非鲜见.因此,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必须十分重视出庭应诉各个环节的具体问题. 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出庭应诉工作,是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诉工作做得好坏,直接影响到行政诉讼的结果,也涉及到今后行政工作能否顺利进行.从总的原则讲。
出处
《党政论坛》
北大核心
1991年第7期17-19,共3页
Party & Government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