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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瑞昌市食品公司连续五年保持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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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国家取消生猪派购,生猪市场全面放开后,如何搞好生猪经营,保障市场供应,增加盈利?多数食品部门连年亏损,束手无策。而瑞昌市食品公司却连续五年保持盈利,实现利税51.42万元,始终居九江榜首,在全省也名列前茅。其成功的经验就在于:改革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把职工收入化作调动积极性的内在动力,为食品行业开拓经营探索了一条新路子。一、在生猪收购环节中,实行“预约定购,毛利计酬”的经营责任制根据市场销售情况调查预测,同农民签订定购合同,按合同进行收购。依据毛利额(白肉、内脏零售价-毛猪收购价)×1.5%来计发收贮人员的工资。
作者 张普仁
出处 《会计之友》 1991年第4期11-11,共1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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