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业批发企业购进商品,由于进货地点和采用的贷款结算方式的不同,可能出现三种情况:第一,收货和付款同时进行;第二,先付款后收货;第三,先收货后付款。现行《商业会计制度》和《商业会计》教材对以上三种情况的帐务处理统一使用“在途商品”科目核算,即:在商品验收入库时,不问货款是否支付,均在“在途商品”帐户记减少;支付货款时,不问商品是否验收入库,均在“在途商品”帐户记增加。这样帐务核算,给实际工作带来不便。一、由于“在途商品”帐户既核算已支付货款的在途商品,又核算商品已验收入库的货到未付款,使“
出处
《会计之友》
1991年第6期13-1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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