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开展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已连续进行了几年,事实证明此项工作对治理整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今年是“八五”计划第一年,各项改革措施相继推出,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也相应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如清理三角债、大批商品削价拍卖以及1991年度全国范围内的赈灾、救灾活动等,这些内容的财政货币数额均要求在大检查中核实认定。笔者多次参加重点检查工作,现结合实践中有关强化业务指导方面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一、大检查前应有针对性地对参加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大检查是专业性很强的重点工作,随着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
出处
《会计之友》
1991年第6期41-41,共1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