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长期以来自然和人为因素的破坏,我国许多优秀的文化遗产处于危险状态,急待维修和保护。为了使祖国优秀文化遗产不再继续遭到破坏,并推动地方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自1973年起,财政部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文物保护经费,用于补助重点文物维修、重点考古发掘和重点文物收购这三项保护工作资金的不足。但是,仅仅靠这笔经费远远不能满足保护文物的需求。日前,记者走访国家有关文物部门时,国家文物局局长张德勤说:“保护文物是一项长久性的工作。目前光靠国家拨款是不够的,必须强化全民族的文物保护意识,这才是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的根本。”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1991年第35期17-18,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