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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明清时期的监察制度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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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清两代,是中国封建专制主义政权的末期,集各种权利于一身的皇帝,在总结汉唐以来统治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致力于皇权的加强和巩固。为了皇位的稳定,明清统治者对监察制度特别重视,在沿袭元代制度的前提下,对监察制度和机构进行了重大调整和改革,使其在巩固皇权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由于御史的权力过大,地位过高,造成意气用事,争权夺力,互相牵制。到了明清后期,这种弊端日益严重,使监察机构无法起到维护皇权和澄清吏治的作用。
作者 葛生华
机构地区 兰州市社科所
出处 《兰州学刊》 CSSCI 1991年第1期91-98,90,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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