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普遍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践证明,这种以户为核算单位,以人口为依据平均承包土地分散经营的办法,突破了过去集中、僵硬、单一的生产经营模式,把农民为主体的劳动者与土地为主体的生产资料更直接、更密切的结合起来,保证了广大劳动者的经营自主权、消除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农村社会生产力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绝大部分村社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一部分自然条件较好、经济基础比较厚实的乡镇开始由温饱向小康水平过渡。
出处
《兰州学刊》
CSSCI
1991年第5期78-82,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