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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为才有位——访国家民委经济司司长王福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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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国家民委的经济司负责人,王福临首先阐述的是一个认识问题。他说,民族经济的特殊性,不仅民族部门要了解,各经济业务部门也要认识它、重视它。更深刻的意义在于,民族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部分;发展和繁荣民族经济,是党的民族政策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发展民族经济是民族地区的事情,也是全党、全国的事情。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对民族经济一直有特殊政策和措施。现在应该是研究和采取更完善、更符合民族地区实际的政策。 1987年调入国家民委的王司长认为各级民委有条件、有能力做好经济工作。只要树立信心、知难而进,就会有所作为。
作者 李小林
出处 《中国民族》 北大核心 1991年第10期25-2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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