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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价格双轨制并轨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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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物价局、冶金工业部发出了《关于整顿、调整钢铁系列产品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1984年以来基本未作调整的全国钢铁系列产品统一出厂价格作了较大的调整.这对于搞活大中型钢铁企业,不断深化整个钢铁工业的行业改革,改变钢铁产品价格“多又乱”的状况,以及探索结束价格双轨制的途径,都是必要的和有益的.但是,《通知》所规定的价格体系和各钢铁系列产品的具体价格,并非是最合适的,还需要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不断调整,这也是人所共识的.今年初。
作者 杨乾森
出处 《冶金经济与管理》 1991年第4期23-26,29,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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