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高等音乐院校音乐理论教学所开设的主要课程中,有所谓“四大件”之说,亦即指和声学、复调学、曲式学和配器法四门课程。近二、三十年来,有些学校开始把“曲式学”这门课程政为“作品分析”或“曲式与作品分析,这种更改是有道理的。因为,“曲式学”就其实质而言,它的基本内容就是对音乐作品中的曲体结构的分析,是属于音乐分析学的范畴。但要想透彻地分析好一部音乐作品,仅仅把握了它的曲体结构是不够的,因为在一部音乐作品中,除曲体结构以外,还存在更多的音乐表现手段和更深的层面,它是一个综合的、多层次的复杂而完整的实体。必须对音乐作品进行更多方面、更加深入的解剖分析,才可能认识到它的全貌,把握住它的实质。因此,把“曲式学”与“作品分析”结合起来,这是一大进步。
出处
《齐鲁艺苑(山东艺术学院学报)》
1991年第4期31-37,共7页
Qilu Realm of Arts(Journal of Shandong University of A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