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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邮政通信通邮管理规定》由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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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加强邮政通信建设和管理,究分发挥邮政通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先行作用,给全市人民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邮政服务,确保邮政通信畅通,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于1991年正式颁布《呼和浩特市邮政通信通邮管理规定》并于颁布之日起实施。 《规定》中明确了呼和浩特市邮政局是全市邮政通信的主管部门。
作者 徐浩然
出处 《邮政研究》 1991年第2期39-39,共1页 Studies on Po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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