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瓶梅》虽然曾被视为中国古典小说中的“四大奇书”之一,但却无缘广泛流传于世,历来被封建统治者视为诲淫的“秽书”而遭到被查禁、被封锁的厄运。这种判决果真公允吗?只要我们不抱任何偏见,客观地看待这部书,就不难得出否定的回答。实际上古代一些文人学士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不论是明代后期的袁宏道、谢肇浙,还是清代的张竹坡、毂旦,都程度不同地在这一点上取得了比较一致的看法。到了现代的鲁迅、郑振铎、吴晗等人,以及当代的学者、评论家们,更是否定了把《金瓶梅》看作淫书的观点,应当说这种看法是客观的、公允的。然而,时至现在,有些人总是不肯公正地评价这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