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从宏观上讲,它反映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历史、文化、经济等状况,它是国家与民族团结统一的象征;从微观上讲,它标志着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地理环境、受教育程度、家庭背景等。在一个社会里,可以根据一个人所操的语言来判断其职业、身份和地位;在一个国家里,政府利用语言这一交际工具行使其行政管理权、团结统一全体人民,共同发展国家、民族的经济、文化以及教育等。 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各地方、各民族、各社会之间所使用的语言并非划一的。要讨论外语教学采用哪种语体的问题,这里先从语言的几个基本概念谈起。 (1)语言与方言的划分 社会语言学家特鲁杰(P·Trudgill)曾下过这样的定义:如果两人之间讲话互相听不懂,那么他们讲的便是不同的语言,反之,如果互相听得懂,那么他们讲的便是同一语言的不同方言。特鲁杰还认为除了“互懂”这一因素及其它语言方面的因素外,更重要的是政治及文化上的诸因素决定着语言的划分。
出处
《运城学院学报》
1991年第3期47-49,共3页
Journal of Yuncheng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