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理解决乡村保健医生(员)的报酬,是稳定乡村保健医生(员)队伍、加强农村预防保健工作、全面实施初级卫生保健的重要措施。武进县为落实乡村保健医生(员)的报酬,先后下发了武政发(1986)59号和武政办发(1989)70号文件,规定乡村保健医生(员)报酬由集体经济统筹解决,相当于当地固定补贴干部的平均水平。为摸清武政发(1986)59号和武政办发(1989)70号文件精神的落实情况,我们以发现问题、研究对策。
出处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
1991年第7期3-6,共4页
Chinese Primary Health C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