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语言学界有的把“何(奚)……为”式中的“为”视为语气词,也有的把“为”看成动词,还有的把“为”认作介词。见仁见智,莫衷一是。这苦煞了后学。本文以语言事实为依据,论述了如果只是笼统地一概地把“为”视为语气词或者把“为”看成动词,都是不准确、不全面的。因为这与语言事实不相符合。同时,也论述了如果把“为”认作介词,那是不能成立的,甚至是荒谬的。结论是:这个格式中的“为”,通常都是语气词,这在汉代以后的典籍中,尤其如此。不过,在先秦的一些古籍为数极少的用例中,也不排除其仍然残留着用作动词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