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人类婚姻史上,一夫一妻制取代对偶制,是婚姻形态的一大变化,也是人类步入文明时代的标志之一。但由于这种一夫一妻制并不是以自然条件为前提,而是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因此这种一夫一妻制对丈夫在道德上并不能起到约束作用,只是对妻子单方面的道德制约。诚如马克思所说:“这种妻子方面的一夫一妻制根本没有妨碍丈夫的的公开的或秘密的多偶制。’①与之相适应,作为古典一夫一妻制的不可分离的对立物和补充物的妇女卖淫也应运而生。男子在巩固自己的地位时,总是千方百计地巩固和加强妇女的娼妓地位,诚如古希腊奴隶主公开宣称的:“合法的妻子是用来管家和生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