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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分行东大街办事处实施贷款“保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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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工商银行西安市分行东大街办事处1990年8月开始试行贷款“保还”制度,年内“保还”贷款按期归还率在90%以上,今年一季度达100%。该行制定的“保还”规定共有9条。其主要内容是:1、在市分行下达的年度或季度贷款规模内,切块50%作为“保还”规模;2、“保还”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
出处 《中国城市金融》 北大核心 1991年第7期63-63,共1页 China Urban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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