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避税的类型和方法现行涉外税法采用国家立法和行政文件相结合,采取法律、行政法规和文件三种形式。我认为,纳税人避税往往从税法着手,具体的实现途径可分为四大类: (一)、利用选择性条文避税。主要是税法对同一征税对象同时作了几项并列而又不同的规定,纳税人选择任何一项规定都属合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合营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合营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季预缴,每季在季度终了后十五天内预缴,每年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汇算清缴,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1991年第1期20-22,共3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