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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的个人所得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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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意大利从1864年开始就确定了分类所得税制。以后,经过几次税制整顿,企图从分类所得税制转向综合税制,但由于受到种种因素制约,直到1971年才确立统一的所得税制。到1974年对个人实行直接税制。一、国民收入所得税及地方收入所得税意大利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收入分别征收两种所得税:一种是税款留归中央收入的国民收入所得税(The NaTional Income Tax);另一种是税款分配给地方收入的地方收入所得税(The Local Income Tax)。国民收入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来源于世界各地的收入;而地方收入所得税仅适用于源流于意大利境内的收入。
作者 何俊雄
机构地区 国家税务局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1991年第1期27-29,共3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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