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转让定价是跨国公司转移利润避税的一种最常见最主要的方式,反避税工作不可避免地要对转让定价进行调整。三年来,虽然我们已对此作了一些实际的探索,但还有不少值得思考的问题,本文拟就此谈些情况和看法。一、转让定价调整的实践从1988年初开展反避税工作以来,到去年底,我们已对32户外商投资企业的避税行为采取了措施,共核减亏损额1亿元,核增利润额2000多万元。今年1—6月底,结合汇算清缴工作又对40多户外商投资企业进行了这一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我国的权益。由于外商投资企业避税的主要手法是转让定价,因此,我们的反避税工作主要是对转让定价的调整。经过几年的实践,我们已在以下几方面形成了一套做法。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1991年第11期11-13,共3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