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三资企业分支机构的现状三资企业的分支机构,是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经三资企业申请,报经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目前的分支机构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1)三资企业为了扩大产品销路,经申请并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后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关的负责人由三资企业任合派山,工作人员在分支机构所在地雇用;(2)外商投资者为了解决国内亲属就业问题,由三资企业申请。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1991年第2期30-31,共2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