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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理保险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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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作为商品经济产物的保险,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以杭州市为例,保险事业在“七五”期间取得了长足进展。承保财产总额达350亿元,保险费和储金收入比“六五”期间增长8.3倍;开办的险种有财产、人身、责任、保证四大类90多个,其中三分之二以上是在“七五”期间设计和推出的。随着保险业务的深入发展,保险的经济补偿作用也得到了充分发挥。“七五”期间,杭州市共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13万起,支付赔款19365万元,赔款金额比上一个五年增加14.2倍,为社会和经济的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应当看到,当前保险业中出现了一些很不正常现象。有一些地方未经批准盲目办保险,把保险单纯地视作聚财手段,收了保险费却被挪作它用。
作者 沈瑞明
出处 《浙江金融》 北大核心 1991年第9期49-49,共1页 Zhejiang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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