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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制止变相货币 在市场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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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变相货币,是由单位签发以货币单位标出面值的有价证券、凭证。国家明文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唯一的货币发行机关,人民币是我国唯一合法的货币。为了保证货币发行的高度集中,要坚决取缔一切变相货币。”最近,在丽水、缙云等地的一些商店,出现了用白纸片代替货币,进行交易的现象。他们在纸片上印上“拾元”、“贰拾元”等金额字样。
作者 饶晓冰
出处 《浙江金融》 北大核心 1991年第4期60-60,共1页 Zhejiang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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