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已经基本上形成,但是由于最近20年我国海洋经济高速发展,很多问题在制定法律法规的时候没有意识到,再加上当时的立法条件的限制,我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仍然需要不断改进。近岸海域是与人类关系最为密切的海洋区域,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给近岸海域带来的环境压力越来越大,污染越来越严重。根据多年的《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和《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我国受污染的海区主要是近岸海域。其中,污染最重的为黄海北部近岸。
出处
《环境保护》
CAS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9-22,共4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