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了经过调整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这个"学科目录"的颁布顺应了我国艺术学界长期的、强烈的诉求,"艺术学"由一级学科升格为"学科目录"中的第13个学科门类.当时我曾撰文,认为"艺术学"的升格主要不是学理建构的效应而是学域扩张的影响.我曾指出:对于艺术学的学理建构,事关学科门类独立后的学科品质.艺术学各艺术样式学理建构的特质,在于其具有极高艺术含量的实践性.如何将这种"实践性"上升为"实践理性",是艺术学学理构建的核心课题(见2011年5月23日《中国文化报》).两年过去了,我总觉得艺术学学理建构似乎还缺点什么,而这个所"缺"之"点"不只是在"实践性"上升为"实践理性"方面显得薄弱,而且在"学理性"转化为"学理对策"方面显得极度疲软.
出处
《福建艺术》
2013年第4期14-16,共3页
Fujian A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