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一五"期间目的地间联合市场营销方兴未艾,《中国旅游业十二发展规划纲要》又明确指出"区域旅游合作将逐步走向成熟"。在传统微观经济学看来,目的地彼此互为竞争对手,存在竞争关系。在博弈论看来,目的地不仅存在竞争关系,更存在合作关系,且"合"则两利,"争"则俱伤。本文从博弈论角度解释了目的地联合市场营销行为出现的原因,并指出为避免出现"联"而不"合"的尴尬局面,目的地在缔结营销联盟之初就应设计好相应的惩罚机制。
出处
《现代商业》
2013年第31期73-75,共3页
Modern Business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TD20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