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新《刑事诉讼法》确立和完善的证据制度和公安部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操作规则为依据,正确理解刑事诉讼中新的证据种类与内容,明确补充完善的收集各种证据的方法及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的制度与规范。在新的证据制度条件下,研究侦查部门的工作对策,即要强化证据与程序意识,适应刑事诉讼从侦查向审判中心转移;重视实物证据,适应侦查模式从"供到证"到由"证到供"的转化;重建操作规则与考核制度,强化侦查办案在规范的基础上追求效率;强化预审职能与工作协同,调整警种分工;强化专业人才培训,提高运用证据制度办案的水平;加强人力物力,建立健全证据保全制度。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第2期30-35,共6页
Journal of Jiangxi Polic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