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对《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实践意义的思考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实验版基础上做了较多的修改。关于朗读教学,“课标”坚持“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的总要求,但修订版在教学建议部分特别指出:“各学段关于朗读的目标中都要求‘有感情地朗读’,这是指,要让学生在朗读中通过品味语言,体会作者及作品中的情感态度,学习用恰当的语气语调朗读,表现自己对作者及其作品情感态度的理解。朗读要提倡自然,要摒弃矫情做作的腔调。”对于朗读教学的这些要求,需要进一步透彻分析、深入理解。
作者 陈志华
出处 《七彩语文(教师论坛)》 2013年第8期15-16,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