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根据国际商法的法律渊源跨越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特点,提出在教学中结合两大法系教学法的优点,以问题为导向把课堂演讲式教学法与案例教学法结合起来,实现既培养学生理论知识和逻辑思维能力,同时又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教学目标.
由于我国法律的特征接近于大陆法系,长久以来,我国法学课程教学的方法基本上属于大陆法系的课堂演讲式教学法.改革开放后,随着中西方法学教育的交流加强,我国法学课程的教学方法面临改革的迫切需要,我国法学教育界出现了一种新的观点:英美法系的案例教学法应当成为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样板.但由于我国与英美法系以判例为主要法律渊源的法律制度存在较大差异,如何根据具体课程和本国法律的特点,把两种方法结合起来加以运用值得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