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言 近年来,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的提高,用工成本的增大,加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出台,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逐年递增。某些用人单位因疏忽了劳动关系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而付出了高昂的成本,其中大部分是因举证责任而导致的。为此,笔者抛砖引玉,在总结劳动争议案件办理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拙见 一、劳动争议举证责任概述 在我国,举证责任一词首先由行政诉讼法引入法律之中。举证责任是法律假定的一种后果,即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举出证据证明自己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自己的主张是成立的,否则将承担主张不被认可的不利法律后果,也即如果举证不能则很可能导致败诉。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举证责任指当事人在的案件处理中,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义务。
出处
《经济视野》
2013年第13期-,共1页
Economic 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