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会计收入与按税法计算的所得税应税收入的结果经常不一致,其差异产生的原因主要在于二者的服务目的、遵循原则等不同。针对会计收入与税收收入的差异,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按照会计准则确认收入,在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计算交纳所得税时,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会计收入为基础进行纳税调整。因此企业财务人员要尽可能弱化会计与税法处理差异,本文从收入的概念,收入实现确认条件、视同销售以及售后回购的处理方面对收入准则和企业所得税关于收入的确认差异方面进行分析。
出处
《经济视野》
2013年第17期-,共1页
Economic 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