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铁路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自2008年7月开始全面推行。全路采用企业年金理事会受托模式进行资金管理和运作。笔者作为一名基层年金管理工作者,从自身管理和实际出发,结合五年来的管理成果,进一步论证了企业年金理事会制度是符合铁路实际、行之有效的制度设计。如何能够保持理事会制度的生机和活力,必须继续完善理事会自身建设,进一步创新履职方式,尤其是要加强监管能力防范投资风险,理事会受托模式才能在年金管理市场中得以生存和发展。
出处
《经济视野》
2013年第21期-,共1页
Economic 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