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筑安装企业不同与其他企业,由于建造合同本身的特性,其在成本和收入的核算上有很大的特点,建设工程项目的内容复杂,造价高,一般一项工程的建设期要跨越一个甚至多个会计年度,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该按照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来确认工程收入,但实际操作中比较复杂,由于企业的生产部门、物资部门及财务部门之间信息的衔接是不同步的,从而无法明确的指出施工收入确认的依据,容易造成企业在各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的巨大波动。针对建筑安装企业的这一特性,我们需要利用一种方法能够准确及时反映企业建造工程过程中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业绩,这种方法就是完工百分比法。
出处
《经济视野》
2013年第22期-,共1页
Economic 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