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完善我国公司监督机制法律问题的思考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公司监督制度是维持一个公司正常运转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传统的公司监督制度是以监事会为主体构成的监督模式.监事会主要负责监督公司的董事、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为目的.监事会和董事、经理属于公司经营者,股东属于公司所有者,当二者的利益发生冲突时,董事、经理往往会滥用权力首先维护自己的利益,给公司和股东造成经济损失.这样,监事会并没有起到真正的监督作用,反而给公司带来损害.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建立更有效的公司监督制度,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化、公正化,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作者 郭云鹏
出处 《经济视野》 2013年第7期-,共1页 Economic Vis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