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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后企业购建固定资产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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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1月,我国将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的政策,也称作增值税改革或增值税转型改革。在生产型增值税税制下,企业所购买的固定资产所包含的增值税税金,不允许税前扣除;而消费型增值税税制则允许这部分税金可以在税前抵扣。本文针对增值税转型前后主要内容的变化以及转型后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方式进行了相关对比,发现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购建固定资产的一些影响,提出相应的税收筹划建议。
作者 王迎
出处 《经济视野》 2013年第9期-,共2页 Economic 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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