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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大米”试验5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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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黄金大米”试验在一所小学展开,有25名儿童于当年6月2日中午食用了“黄金大米”米饭。虽说没有发现“黄金大米”有危害,但其试验过程却对社会造成了伤害。  日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公布“黄金大米”事件调查情况,此项转基因试验违反了相关规定、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相关责任人已被撤职。
作者 胡浩等
出处 《祝您健康》 2013年第7期-,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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