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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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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苏联从斯大林时期开始有了特权,并逐步制度化,从而形成了特权阶层。特权大致分两块。一是“职务待遇”,包括吃(疗养食堂)、住(国家别墅)、行(专车)、服侍(秘书、警卫、厨师、护士等)、购物(特供商店)及医疗级别、旅游、观看演出、出国、子女教育等方方面面。二是“第二工资”,又叫“津贴袋”,是不为社会所知的暗中“红包”,是特权中最肥最实惠的一块,最高层享受“克里姆林宫津贴”,次一些的领取“个人薪金”(郭春生《勃列日涅夫18年》,以下未注明的均出自该书)。特权按官职高低区分,官职愈高特权愈大。勃列日涅夫时期,党政机构林立,比如“国务院”各部委膨胀到84个,部长更多。以黑色冶金工业部为例,部长1人,第一副部长3人,副部长15人,故享受特权的人数越来越多。党政官员的收入与普通人的差距拉得越来越大,通常达30至44倍,这还不包括他们权钱交易下的“黑色收入”。可以说,这部分人提前进入了“共产主义”。
作者 刘吉同
出处 《唯实》 2013年第10期9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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