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残疾人是人类社会中一个庞大的群体,也是最困难的弱势群体,他们在生活和参与社会方面,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和挑战。残疾人和健全人一样,都应当享有平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应当享受社会文明进步带来的一切福利,实现自己的权利。残疾人有权要求社会提供便利,以平等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他们有权要求在立法、行政、管理等方面,体现自己的意志,平等地行使公民权利。在人类社会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残疾人的权利曾经长期遭到漠视,生活在歧视和严重不平等的阴影下。但是,最近几十年来,我们欣喜地看到,国际社会对残疾人问题。
出处
《残疾人研究》
2012年第3期6-,共1页
Disability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