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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香港回归后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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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香港回归后原有的法律制度基本保留下来,对于其中具有殖民色彩和与《基本法》相抵触的部分要进行修改或废除。因此,香港的法律制度就形成了与大陆所实行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即有联系,又有区别新的法律体系。通过对这一法律体系与大陆法律体系差异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一国两制"的体制下,香港法律所独具的特色。
作者 曲玉萍
出处 《长春师范学院学报》 1997年第2期27-30,共4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Teachers Coli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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