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与情敌狭路相逢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爱情没有实质上的产权,即使一纸婚书也不能说明问题,随时可以解除,可以自由,可以单身。既然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那么看看以下与情敌过招的男女们,他们是如何应对这生命中无可奈何、又必须面对的纠缠吧。
出处 《杉乡文学》 2006年第10期5-8,共4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