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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工病死 雇主应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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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王某在县城办了一个纸箱厂,招用邻村辛某等家10个未满16周岁的孩子前去做工,辛某的孩子在厂里因病死亡,辛某要求王某承担赔偿责任。王某认为,辛某的孩子不是因工死亡,不属工伤,拒绝赔偿。请问,雇主王某应否予以赔偿?
作者 郑一
出处 《农业知识》 2004年第4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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