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经发[20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是中国特色合作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农民群众办社入社的热情不断高涨。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我国重要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是新时期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12年第7期12-21,共10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