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2月15日,埃及农业部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紧急报告,在其境内8个省发生18起口蹄疫疫情,初步诊断为 A 型或 SAT2型口蹄疫,估计最初感染时间为1月12日。为防止该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埃及输入偶蹄动物及其产品,停止签发从埃及进口偶蹄动物及其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撤销已经签发的从埃及进口偶蹄动物及其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06年第4期43-43,共1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