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厅(局、委、办):按照《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村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05]7号)的要求,对150个全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村进行了考核验收和审定,确定北京市房山区史家营乡金鸡台村等120个村为"全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单位"。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是保证党的农村政策落到实处、维护集体和农民利益的重要保障,是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基础。"全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单位"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06年第1期44-46,共3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